2018年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招聘 中小学、学前双语教师公告【招70人】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学前教师队伍建设,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双语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经县委、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学前双语教师70名。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职位
招聘学前双语教师11名,中小学双语教师59名(汉语文教师32人、数学教师14人、英语教师13人)。(具体详见《布尔津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学前双语教师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条件的应历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面向全疆全国招聘,户籍不限)。
2.教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退休教师。
3.各中小学(幼儿园)当前在岗不在编人员可参加此次招聘考试(县财政已招聘的在岗学前双语教师不得参加此次招聘考试)。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31日至2000年8月31日),目前各、幼儿园在岗不在编教职工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8月31日至2000年8月31日)。教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退休教师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学前阶段要求中专(学前教育专业)及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专业可以报考学前岗位);小学阶段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条件: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要相同或相近,参照《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退休教师所报考岗位需与曾任教学科一致或相近。
5.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和教师资格要求:
(1)报考“汉语文”学科人员,限汉族,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2)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无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必须在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3)退休教师需具备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7.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2018年8月10日—2018年8月18日18:30
2.报名地点: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二楼
3.报名联系人:刘志勇、刘杨子
4.联系电话:0906-6528381、6526116
5.报名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合计55元。面试费40元。
6.报名方法
(1)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通过登陆布尔津县政府网下载《布尔津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学前双语教师报名表》,报名时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2)网上报名。外地考生可将《布尔津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学前双语教师报名表》、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扫描,发送邮箱1039817606@qq.com,并备注“考试报名”等信息进行报名,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时提供以上所有报名所需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8月18日18:30由县教育局、人社局共同负责。
报考者根据职位表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填写准确的通讯方式,并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如因报考者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由布尔津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学前双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命题,笔试科目1门,试卷满分100分。考查考生对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程度,考查重点为幼儿教育、中小学基本知识及其应用能力。
2.笔试语种:考生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卷。
3.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2018年8月19日--20日,布尔津县人社局二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4.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8月21日上午10:30-12: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