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市潼南区事业单位定向培养毕业生考核招聘医疗岗公告【招10人】
(二)特别提示
1.本简章专业条件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因不同、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而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的,经培养高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属同一专业的,或经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共同审核同意,可视为符合报名要求。
2.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需准确理解招聘简章。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时应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考核
考核总成绩(教育岗)=大学期间学业成绩×45%+大学期间表彰奖励得分+面试成绩×40%。
考核总成绩(卫生岗)=面试成绩。
(一)大学期间学业成绩
1.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平均绩点个位数基准分+平均绩点小数点后两位数×10。
2.平均绩点个位数是“1”的,基准分为60分;平均绩点个位数是“2”的,基准分为70分;平均绩点个位数是“3”的,基准分为80分;平均绩点个位数是“4”的,基准分为90分。
(二)大学期间表彰奖励考核
1.表彰类:大学期间,获得普通高校院(系)级表彰,计1分;获得普通高校校级表彰或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工青妇组织表彰,计3分;获得区级党委、政府表彰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工青妇组织表彰,计5分;获得市级党委、政府表彰或部级及以上表彰,计7分。
2.获奖类:大学期间,获得普通高校院(系)级奖励,一等奖及以上计1分,二、三等奖计0.5分;获得普通高校校级奖励或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工青妇组织奖励,一等奖及以上计3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获得区级党委、政府奖励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工青妇组织奖励,一等奖及以上计5分,二等奖计4分,三等奖计3分;获得市级党委、政府或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一等奖及以上计7分,二等奖计6分,三等奖计5分。
3.论文发表类:在有CN或ISSN编号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的,计5分;在有ISBN编号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的,计3分;在市区级内刊或高校内刊上公开发表论文的,计1分。
上述表彰奖励可实行累加,累加后的分不得超过15分。
以上(一)、(二)项涉及的依据材料须于2018年8月10日报名当天一次性提供给区教委,逾期不再受理,没提交材料视为放弃该项加分。
以上(一)、(二)项成绩由区教委组成考核组通过查阅本人人事档案,各类表彰、奖励、论文发表的依据材料后予以确定。结果于8月12日面试前在网上公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8月12日。
2.面试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由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结合岗位需要,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技能测试、说课、讲课、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见面试通知书),主要考察考生岗位专业相关知识和适应岗位能力。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分值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评定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时间安排:2018年8月13日上午8:30填写体检表、领取体检通知书、参加体检。
按照拟招聘岗位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合同区教委、区卫计委统一组织实施,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按规定组成考察组,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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