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筠连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医疗岗公告【招9人】
(二)专业技能面试
1.专业技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专业技能面试通知单。
2.卫生系统专业技能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
3.教育系统音乐教师岗位专业技能面试方式为现场说课和自弹自唱(考生不带任何工具和乐器);体育教师岗位专业技能面试方式为现场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考生不带任何面试工具和器材);美术教师岗位专业技能面试方式为现场说课和绘画;舞蹈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专业技能面试方式为现场说课和舞蹈表扬;其余学科教师岗位专业技能面试方式均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
五、考试总成绩
专业技能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卫生系统岗位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面试成绩+政策加分;教育系统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专业技能面试成绩×50%。
报考者的专业技能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对于专业技能面试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对于形成了竞争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核、递补、公示及选岗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卫生系统岗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能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专业技能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进行加试。
教育系统岗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能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专业技能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2)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初次体检不合格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备案。通过审核备案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用人单位凭同级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公告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7726016。
九、咨询电话:0831-7728456、0831-7724290。
十、注意事项
本次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专业技能考核、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十一、本公告由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筠连县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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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筠连县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2018筠连县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doc
2018筠连县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加分证明材料.doc
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8月6日
文章来源:http://www.ybrc.gov.cn/exam/20801/14913_1.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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