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事业单位:2014朝阳公安局补充招考文职雇员11人公告【招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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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一套试卷,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总分的80%)和《公安基础知识》(占笔试总分的20%)。
2.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钢笔或碳素笔、2B铅笔及橡皮。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评定后,按招考计划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均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可通过朝阳人事人才网(www.lncyrc.com.cn)或朝阳市公安局政府网站(www.cyga.gov.cn)查询。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能录用。
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占50%。
根据权重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权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并列者,按照笔试行测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政审)人选。
(四)体检与考核(政审)
体检和考核(政审)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由于体检和考核(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权重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培训
对体检和考核(政审)合格者进行公示3天,没有问题的确定为拟雇用人员,由市公安局组织培训。
(六)雇用
培训合格者确定为雇员,由市公安局与雇员签订《朝阳市政府雇员雇用合同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鉴证。签订雇用合同期限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雇用期满后继续雇用的重新签订雇用合同。
联系电话:0421-2610827
朝阳市公安局
2014年11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