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武汉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64名公务员公告
3、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遴选机关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组织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遴选机关制定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工作方案,明确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在职位公告中明确。
4、计算综合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普通职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5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10%计算综合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1、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机关按照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要求组织实施。遴选机关党委(党组)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各遴选机关组建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不少于2人,到报考人员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采取工作实事公示、谈话核实、查阅档案、民主测评和评价、与考察对象面谈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和德才表现情况,分析考察对象与公开遴选职位的匹配程度。
2、体检
遴选机关组织考察人员进行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修订内容执行。
遴选机关确定拟遴选人选后,以书面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到遴选机关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提前与遴选机关联系而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由下一名递补。
五、公示与任职
遴选机关党委(党组)对报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职位匹配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集体研究提出拟任职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机关分别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原工作机关和遴选机关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对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调查核实的,取消任职资格。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27)82402593(市委组织部)
(027)82402146(市公务员局)
附件:
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市公务员局
2014年11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