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蠡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招150人】
5.面试全部结束后的当天,在面试地点即时公布面试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1.依照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现为本县代课教师者、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毕业层次高者、相同学历毕业时间早者。
2.2018年8月27日左右在蠡县人民政府网、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开栏、蠡县教育局公开栏公布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并直接交体检单位。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自动放弃复检及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考核。
考核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下,由教育局负责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社会调查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时,拟聘人员须按要求提供本人档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考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考察考核结束后,依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蠡县人民政府网、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开栏、蠡县教育局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具体时间另行确定。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空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的确定,由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负责落实。之后办理审批、、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手续。
招聘单位应适时通知应聘者报到上岗或组织岗前培训。应聘者自接到报到通知的15日内应适时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工资等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2.招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注销编制。聘用人员5年内不允许变更工作岗位。
3.参加招聘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履行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其他
1、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辅导班。
2、所有考生应自学遵守有关规定,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无论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本次公开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蠡县中小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所有。
咨询电话:
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6210996
蠡县教育局:6212154
原标题: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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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1日
原文链接:http://www.lixian.gov.cn/content-1111-5414.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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