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紧缺性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及高层次人才公告【招13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性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及高层次人才13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18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紧缺性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及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一)。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1日至2000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2018年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紧缺性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及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一)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7、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8年8月3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录程序
1.报名
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通过电子邮箱、现场报名、配送等方式递交简历,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件),并附上报名材料电子稿。报名人员应准确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8月22日。
联系方式:人事师资处孙老师 联系电话:0512-66551701 电子邮箱:rsszc@siit.edu.cn
(2)报名材料
a.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简历、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空白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其他条件要求的证书。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已具有上述材料的,亦可报名。
b.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及其他条件要求的证书。
c.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简历、身份证及其他条件要求的证书,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2.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学院提请人社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2)经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报送市人社局审核,确定人员名单后在学院网站(http://www.siit.cn)公示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公示三天后,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考试。
(3)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初试
(1) 初试对象。教师(博士研究生,岗位代码1、3、4)无需初试,可直接参加面试。其他岗位需参加初试。
(2)具体初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初试的形式和内容。教师(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代码5、8、9、10、11)岗位的初试内容为笔试,双语教师(硕士研究生,岗位代码2、6、7)岗位的初试内容为笔试及英语口语测试,笔试及英语口语测试各占初试成绩的50%。
(4)初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初试成绩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初试成绩于初试结束当日在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公示。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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