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公告(杭州)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79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4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
2.须具有各招考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其中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研究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3.其他条件要求
(1)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的,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B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2)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系统和监狱戒毒单位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84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1979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的、报考监狱戒毒单位狱医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1979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体能测评达标。
(3)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要求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4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军事技能测评达到规定要求。
(4)报考乡镇机关面向村干部“岗位2”职位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4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9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报考城区街道机关试点面向社区干部职位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4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报考各级共青团组织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28周岁(1986年3月16日至1997年3月16日期间出生)。
(7)部分招考职位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含)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团级(含)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8)留学人员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在2015年2月2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9)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5年3月16日。
三、招考方式
全市各级机关均按职位招考。招考工作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浙人发〔2008〕170号)规定,由各级组织、人力社保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
四、报考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5年3月16日0时— 3月21日17时。
网址:http://gwy.zjhrss.gov.cn(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3月19日0时—3月21日17时,报考人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登录后查询报名不足1:8比例的职位。每30分钟系统自动更新数据。
(二)资格初审
时间:3月21日17时—3月25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