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泰安】公务员考试考试公告(招361人)
八、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要求
招考职位具体录用计划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九、其他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违规行为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本市招考期间的所有公告信息均在泰安市网站(http://taks.tars .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用人部门,咨询电话请到附件1和附件2中查询。
3.政策咨询电话:0538-6992955
4.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8-8298459
5.监督电话:0538-6991649
2.2015年泰安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4月28日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由招录机关进行初审,并核对名单。根据招录机关审核要求,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下载填写的《定向考录职位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于报名期内到相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局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具体地址见招考职位表),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时,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上述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和团省委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说明其在“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限(时间具体到月份),其中,因借调(帮助工作)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个月及以上的时间应单独标明,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年限。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