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5人简章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笔试时间:2018年7月21日(8:30—10:00);
笔试地点:市卫计委十楼1015会议室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三)体检
市卫计委会同市人社局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市卫生人才分市场具体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考生放弃体检或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即取消体检资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放弃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邮市卫计委网(http://gaoyou.yangzhou.gov.cn/gywjw)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中共高邮市纪委派驻高邮市教育局纪检组0514-85080902。
六、本简章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本简章由高邮市卫生人才分市场负责解释。
高邮市卫生人才分市场咨询电话:0514-84642579
原标题:2018年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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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高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xls
高邮市卫生人才分市场
2018年7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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