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季度重庆忠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医疗岗公告【招4人】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及忠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拟聘岗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对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忠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达到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向县外流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层次毕业证、学位证以及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一、其他
(一)报考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注意在忠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简章由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54236639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原标题:忠县2018年2季度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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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忠县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xls
2.2018年忠县第二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xls
3.2018年忠县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docx
4.2015年下半年修订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