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南宁市武鸣区乡镇卫生院招聘104人简章
(二)免笔试
除报考城厢镇卫生院岗位人员外,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三)面试
面试工作按以下原则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直接列为参加面试人选,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面试前需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出现未通过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城区卫计局具体负责。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在武鸣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的考试成绩,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
六、考察体检
根据岗位计划招聘数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考察时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合格者即进入体检程序。
体检工作由城区卫计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在报考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七、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面试、考察和体检都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南宁市武鸣区政务信息网以及城区卫计局、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后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工作满2年后可通过竞聘上岗在武鸣区各乡镇卫生院间合理流动,满5年后,聘用人员可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在各级各单位中合理流动。
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的新机制,统一纳入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管理,享受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同等待遇。
八、其他
(一)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要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要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实行回避制度。报考财会岗位的人员不能与报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三)报考资格相关问题由南宁市武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71-6227184
0771-6238519
原标题:2018年南宁市武鸣区乡镇卫生院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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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武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南宁市武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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