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嵩明县教育系统选调10名教师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1. 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并列的,根据夫妻两地分居优先条件确定体检人员,若该岗位无夫妻分居人员,则以教龄长者确定体检人员,若教龄仍相同,则以年龄较小者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公示期满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
2. 考察
体检结束后,嵩明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事业单位选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工作。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可根据面试成绩排序从本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应试人员中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调动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将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拟选调人员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拟选调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选岗结束后,拟选调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按有关规定办理完人事调动手续到选岗报到,按现行人事制度办理和聘用手续。
四、 纪律与监督
1. 选调工作由嵩明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面试资格和选调资格。报考人员报考前须认真阅读《嵩明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承诺书》(附件3),资格审查时与审查材料一并签订《嵩明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承诺书》。
2. 报考人员报名表所填写的联系电话要确保畅通,如在选调工作期间因提供的电话联系不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3. 报考人员如要放弃公开选调资格,须于面试前三个工作日内向嵩明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4. 选调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人员、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阅。
监督电话:
嵩明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0871—67920892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71—67913814
本《公告》由嵩明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嵩明县教育系统2018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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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嵩明县教育局代章)
2018年6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