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事业单位:2014下半年湖南湘潭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79人】
六、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两门笔试成绩各占50%(即按《公共基础知识》占50%,《申论》或《专业基础知识》占50%)合成笔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名,从到低分,一般按招聘计划与面试考生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3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市人社局批准,可放宽至1:2,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面试可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实施。市煤炭行办、市国土局、韶山灌区、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所属事业单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湘潭技师学院、市教育局所属采取试教(市十八中校医岗位除外),市卫生局、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市十八中校医岗位采取实际操作。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七、体检
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
从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到低分排名。
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
八、考核
考核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正常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因补考等个人原因推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十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1-58265573
考务咨询电话:湘潭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1-58568994
(原标题:2014年下半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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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4年10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