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长治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和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幼儿教师公告【招170人】
1、笔试
笔试分数采取百分制,《教育基础知识》100分,《专业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100分。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汽修、机电、机械自动化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教育基础知识》×60%。
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40%+《专业知识》×60%。
2、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及时发布查询成绩公告,考生即可登录长治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成绩及排名。
3、分数线确定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2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如果达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不达1∶2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县一中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不达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持二代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本人档案及报到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开始前,如有放弃者,依据岗位类别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5、说讲课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说讲课环节,说讲课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具体说讲课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说讲课通知单,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6、公布总成绩和入闱名单
按岗位类别从到低分进行排列,确定入闱名单,总成绩=笔试成绩×60%+说讲课成绩×40%(只进行说讲课环节的岗位,总成绩=说讲课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并列者,以《专业知识》或《教育基础知识》(音、体、美等岗位)成绩高者入闱,如仍并列,由招聘领导组组织加试。只进行说讲课环节的岗位,最后一名并列的,同样进行加试。
(六)体检和政审考察
根据总成绩得分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领导组组织政审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本次招聘资格复审开始后各个环节所形成的招聘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入闱体检、政审考察环节者,不得随意放弃,如本人自行放弃, 5年内档案均放在长治县不得流转,5年内不得报考长治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考试,如考录长治县公务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其政审考察视为不合格。
(七)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八)自主选岗,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按总成绩(总成绩并列的,排名同上述并列方法)从高到低顺序进行自主选择岗位,并签字确认。报考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幼儿教师在自主选岗时,专技28岗位幼儿教师(不限户籍)和专技29岗位幼儿教师(仅限长治县户籍)两类人员合并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岗(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先选,笔试成绩相同者,《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先选)。
县教育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编办、财政等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承诺书内容为聘用合同附款双方另行约定内容,考生必须履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定岗定级,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但个人档案五年内(含试用期)不得流转。
所有拟聘到全额事业编制岗位上的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得调动到长治县教育系统以外单位,无论何种原因五年内解聘的,档案满五年后方可流转。
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幼儿教师初次聘期为3年,3年期满自行解聘,进行聘期考察考核,聘期考察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期内如出现公建民营幼儿园停办的,聘在公建民营幼儿园的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幼儿教师,由县教育科技局统一调配。
(九)待遇
聘用为全额事业编制的教师按规定执行全额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待遇,缴纳五险一金、职业年金。聘用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幼儿教师参照教育全额事业同等条件在编在岗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执行,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间缴纳五险一金、职业年金。
四、招聘纪律及要求
1、应聘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县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不得扰乱招聘工作秩序,阻碍招聘工作。对提供虚假信息、证件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对违纪、违规被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组织管理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移交司法机关。
2、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违纪、违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55- 8095102(驻教科局纪检组),0355-8089243(县人社局党务办)。
五、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长治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55-8095112,0355-8095103)。
原标题:长治市长治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幼儿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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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长治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幼儿教师招聘简章
2018年长治县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具体岗位专业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8年公开长治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和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长治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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