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东山县中小学招聘编外教师公告【招55人】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其招聘资格。
4.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
5.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当天因故无法完成体检所空缺的职位,按个人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外调、函调等形式进行;当出现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时,则在同一岗位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五)聘用
1.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山县人民政府(东山县教育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岗位由东山县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需求及均衡化等综合因素统筹安排。
六、管理办法及待遇
(一)合同签订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招聘的编外教师以劳务派遣方式与选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聘用期限暂定三年,一年一签,考核合格作为续签的基本条件。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管理人事档案及办理相关事宜。应聘人员中属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待遇
1.招聘的编外教师每人每年财政预算额度约55000元(包括工资、福利、“五险一金”等),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在财政核拨的年额度内,提取一定资金作为月绩效奖励和年度考核奖励,根据的考核结果,对满学年工作、工作表现的给予兑现月绩效奖励和年度考核奖励。
3.编外教师在评优评先方面与在编教师具有同等权利。
(三)管理
1.县教育局根据各校教师实际需求情况,对编外教师可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的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已签合同的给予解除。
2.编外教师须在中小学的教育教学一线岗位工作,离开一线岗位的,视为违约给予解聘。
3.编外教师要服从所在的工作安排,对其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县教育局按年度安排考核,考核情况与绩效奖励挂钩。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解聘。
4.编外教师因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新教师招考、参军等四种原因,应提前告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得享受本年度考核奖及月绩效奖励工资。
招聘咨询电话:0596-5889391
原标题:2018年东山县中小学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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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教育局
2018年5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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