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市2014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干部”和省委“两个80%”精神,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黔组通〔2014〕92号)、《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和《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安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安市发〔2012〕23号),安顺市委组织部、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决定开展安顺市2014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安顺市县(区)及以下机关中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安顺市县(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以下时间计算截止到2014年9月26日)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具有3年及以上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经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26日及以后出生);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6、新提任为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满3年的;
7、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8、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9、公开遴选方案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anshun.gov.cn)、安顺党建网(http://www.asdj.gov.cn)、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gz.hrss.gov.cn/gzas/216172782113783808)等网站发布遴选工作公告。报考者如需咨询遴选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遴选职位表》(附件2)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公告规定的遴选对象、遴选条件、以及遴选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遴选对象范围并符合遴选条件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符合要求的职位进行填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党建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下载《安顺市2014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仔细阅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将《报名信息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报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后,在报名时限内将《报名信息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交至各遴选单位指定的报名地址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6日-9月30日(9:00-17:00)。
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审查
各遴选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
各公开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职位遴选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或取消遴选计划数。职位遴选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报考人员本人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限1次。职位改报时间为10月11 日- 10月13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报名结束后,在网上将减少遴选计划人数和取消的职位进行公示。
3、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2014年10月22日-10月23日(9:00-18:00)到报考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折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5日(星期六)上午,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报考人员须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公示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党建网和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报考者可在网上进行查询。
2、面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遴选计划数1:3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对达不到比例的职位,进入面试环节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需达到参加笔试实考报考人员平均分及以上,其面试成绩需达到最低分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竞岗演说加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现场公布。面试时间由遴选单位自行确定,并提前一周通知报考人员。
(四)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到低分,按遴选计划人数与拟考察人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对象,对形不成差额的职位可进行等额考察,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遴选单位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人选到现在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一般要到其上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选调对象,提出拟遴选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经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研究没有合适选调对象的,可以取消遴选职位。
(五)公示与调动
1、公示。拟遴选人员须分别在遴选单位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公开遴选,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2、调动。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各遴选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三、纪律监督
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由市纪委实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853-12388
四、政策咨询和监督联系方式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共同公布的有关事项,均通过安顺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anshun.gov.cn)、安顺党建网(http://www.asdj.
gov.cn)、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gz.hrss.gov.
cn/gzas/216172782113783808)网站发布。遴选单位具体负责的报名、考试、考察等有关事宜,由遴选单位负责告知报考人员。
本公告由中共安顺市委组织部、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328335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录用调配科 3282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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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顺市2014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信息表.doc
安顺市2014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
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9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