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娄底市娄星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招192人】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充实中小学教师队伍,深入推进我区的教育改革与发展。经娄星区区委、区政府同意,报娄底市人社局核准,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娄人社发?2014?68号),结合的编制、岗位需求等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全区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92名,其中高中教师62名(定校定岗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130名(其中蛇形山镇中心22名、水洞底镇中心18名,定校定岗招聘),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如下:
1、高中教师 62名:娄底二中15 名、娄底三中34名、娄底四中13名;
2、农村初中教师42名:语文6名、数学6名、物理4名、化学4名、生物4名、地理 4名、政治3名、历史3名、体育8名(篮球教师4名、足球教师4名);
3、农村初中、小学通用科目教师16名:英语6名、信息技术2名、音乐4名(其中舞蹈教师1名)、美术4名;
4、农村小学教师32名:语文教师15名、数学教师15名、体育教师2名;
5、蛇形山镇中心中小学教师22名;
6、水洞底镇中心中小学教师18名。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与条件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报考者的有效身份证为准;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晰,身体健康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4、普通话等级达到岗位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其他条件
1、高中教师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普通高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本科毕业证书、学士以上学位证书;
(2)须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科目必须与报考岗位相符(其中高中心理学教师要求为高中心理学教师资格证或所学专业是心理学且持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初中教师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普通高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2)须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初中、小学通用科目教师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普通高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须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4、小学教师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普通高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中等师范小教大专班毕业;
(2)须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娄星区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整个工作流程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招聘公告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娄星在线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时间从公告发布日起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6日-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娄星区人社局
3、报名程序:报考人员按照填表申请、资格审查、信息登记、摄像的顺序进行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下载)、教师资格证、学位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其他证书原件,所有证书资料复印2份。自行下载打印《2018年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和《诚信考试承诺书》,填写完整并签名(各一式二份,报名表上需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照片)。
(2)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持所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报名,并提供本人书面承诺书(承诺在考核时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娄星区人社局审核,逾期未交上述证件或审核不合格的,自愿取消应聘资格) 因考生逾期未交上述证件或审核不合格被取消应聘资格的,该岗位不递补。
(3)对申请认定2018年教师资格证尚在办理之中的,师范类毕业生须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2018年春季批次受理凭证方可报名,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2018年春季批次受理凭证方可报名,并提供本人书面承诺书(承诺在考核时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娄星区人社局审核,逾期未交上述证件或审核不合格的,自愿取消应聘资格)。因考生逾期未交上述证件或审核不合格被取消应聘资格的,该岗位不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