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研究所招聘公告【招3人】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组成。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并确定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至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形式为由我所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公开学术答辩及专业能力测试,主要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仪表形象、专业素质、科研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研究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座谈、查阅档案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531-58859682
电子邮箱:zydykyjs@163.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中区英雄山路48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研究所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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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研究所
2018年4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