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三都县招聘事业单位425人简章(4月23日至27日报名)
六、少数民族语言能力测试
报考须进行少数民族语言能力测试职位的人员,在笔试前参加相应少数民族语言能力测试。少数民族语言能力测试合格的,方能参加笔试。少数民族语言能力测试由县考务机构具体实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试
(一)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笔试只考一科,总分为150分。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成绩与少数民族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在“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下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在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4.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加盖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5.“四项目人员”须持“基层服务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项目身份证明,证明上须注明服务项目、起止时间及服务地点;
6.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期满服务证或服务县教育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7.退役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证明;
8.驻三都部队随军家属需提供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随军证明材料;
9.“村两委人员”须提供县组织、民政部门确认任满1届的相关证明;
10.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团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团支部)出具的党员(团员)证明;
11.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2.报考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用人单位证明材料(服务证明、起止时间、服务地点)和县扶贫局出具的身份证明;
13.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