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省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招聘公告【招264人】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在面试前完成,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报名登记表》;
②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④《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⑤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执、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其他相关材料。
⑥凡与招聘简章规定报考条件不一致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试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
3、面试
网上注册报名审核通过并缴费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报名登记表》。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成绩,面试原始分值为100分。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面试结束后是否列为考察体检对象,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主管部门把关,市委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后另行公告。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于面试前5天在鄂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发布。
4、面试费
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面试考试费用50元。
(三)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1.考察
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回避关系等情况。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序递补。
2.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2)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市直事业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且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招聘岗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序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成绩 、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就业协议书》),合同约定服务期不少于3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虚假证件和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1、研究生是否加试笔试,请5月9日至5月10日关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凡需加试笔试的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
2、专项招聘报考以取得原“985”、“211”全国重点大学、科研院所(含市中医医院拓展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为准;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与网上报名注册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或《报名登记表》;
5、咨询电话:《2018年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招聘咨询电话》(附件三);
6、招聘公示公告信息请关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
原标题:2018年湖北省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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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8年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专项招聘岗位表.xlsx
二、2018年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岗位表.xlsx
三、2018年鄂州市“121人才池”计划招聘咨询电话.xlsx
鄂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4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