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赣州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及下属2个参公事业单位考选6人公告公告【招6人】
㈡资格审查
由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具体负责,根据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及相关简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考选计划达不到5∶1的,则相应调减考选计划或取消该职位的考选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选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通知要求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㈢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环保法律法规等相关环保专业知识、公文写作、时事等综合知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组织人事关系不在赣州市的面试入闱人员,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提供由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才能参加面试,否则取消面试入闱资格。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入闱人员。
㈣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面试准考证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
㈤考察
由赣州市环境保护局组织,按1:1的比例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职位,按该职位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㈦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选调公示对象,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和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赣州环保网等媒体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查实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确定为选调对象。如出现异议查实并取消考选资格,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选调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该空缺职位,按该职位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公示。
㈧审批、调动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调动手续。调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原则上须满2周年。在考选过程中,凡被其他考选单位列为考察政审对象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本次考选资格,依序递补。
原标题:赣州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及下属2个参公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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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环保局机关及下属两个参公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2018年度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doc
赣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