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昌吉奇台县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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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有效解决村(社区)和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力量不足问题,经研究,决定选聘一批编制外工作人员。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场坚定,自觉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4.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在奇台镇社区工作1年以上的在岗各类公益岗位(含聘用)人员和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学历可放宽到中专(含高中)及以上;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中专(含高中)。
5.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聘用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单位开除公职的;
3.因犯错误被处分且处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5.在此前公开招考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6.曾在奇台镇社区工作在合同期内解除聘用关系或自动离岗的;
7.已在乡镇、部门(单位)、社区工作合同未满三年的编制外工作者不能参加此次报名;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开招聘中要求的服务期限、工作经历等涉及时限的,均截止2018年4月1日。
二、选聘工作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岗位实践锻炼、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选聘简章
由县编制外工作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奇台政府网、有线电视等媒体和各村(社区)公示栏面向社会发布选聘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日—2018年4月15日
报名地点:县委基层办(奇台县委党校三楼)
报名时考生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由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现场填写《奇台县选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报名,报名结束后统一由县委基层办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可以凭借开具的毕业证明报名)
(三)笔试
笔试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试卷为汉语命题,要求用汉语答卷,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岗位设置人数的,按实有报考人数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设立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与笔试合格分数线一并发布。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