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垫江县文化委所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面向往届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2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岗位详见《垫江县文化委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无纪律处分记录。
3. 符合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6.自愿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周年及以上,服务期内不得转聘到县外。5年内主动提出与聘用单位解聘的,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且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等规定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现役军人;垫江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
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简章中的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
招聘简章分别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报名、考核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垫江县人力社保局5楼会议室(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月阳路87号)
考核时间:2018年4月21日(星期六)下午15:00开始
考核地点:垫江县人力社保局5楼会议室(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月阳路87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023-74616156
周老师 023-74602971
(二)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报名须持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实准确填写《垫江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同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如需委托他人报名,上述所需资料不变,同时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于报名当天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告公示人事人才栏目公布。
(三)考试考核
考核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对符合条件的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包括现场专业答辩和结构化面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等。
考核采用量化计分方式,分值为100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订拟聘协议人选,考官对考生考核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核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需通过票决方式,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同意通过,方可确定为签订拟聘协议人选。考核成绩现场公布,当日签订拟聘用协议。
考核合格者若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县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签订拟聘协议前其缺额在考核合格者当中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余情况出现的缺额一律不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