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金华浦江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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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实际参加考试总人数淘汰10%的人数比例,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基本知识的掌握及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映能力和气质风度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名额出现1:1的比例时,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3、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1.5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有小数的四舍五入;其中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教师职位体检按照上述标准执行,有特殊行业要求的部分体检项目,其标准如严于上述规定的,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体检结束后,从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4、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在体检、考察入围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户口为农业户口的,聘用之前须转为非农户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
五、其它事项
1.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3.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4.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14年9月1日。
5.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的体检、考察政策的,按新政策执行。
6.山区小学教师聘用后山区服务期不少于5年;报考体育教师、特殊教育教师的人员,聘用时若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7.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及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等均在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pjhrss.gov.cn)、浦江县人才网(www.pjren.com)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8.咨询电话:0579—84183375。
原标题:2014年浦江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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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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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