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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普定县上半年部分直属及乡(镇)事业单位招聘80人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从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县招聘办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请考生关注并查阅。

(二)总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150%×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生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考生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笔试考试,按加试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若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不再顺延递补。

八、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招聘办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和资格复审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县招聘办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18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20天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在招聘信息发布的网上向社会公告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聘用人员和单位填报《安顺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县招聘办。在招聘过程中,县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内容)都将在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办研究确定。

十三、招聘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851-38222770(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监督电话:

0851-38227686(普定县委组织部)

附件:1.普定县2018年上半年部分直属及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安顺市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用A4纸下载打印报名表,本人拿到资格复审现场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3.普定县2018年上半年部分直属及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2018年3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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