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省玉溪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970人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上午08∶00-2018年4月18日下午17∶00。报名结束后至2018年4月19日上午11:00,已报名但因资料不全或有误而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仍可修改并重新提交相关资料(仅限已报名岗位)。
定向招聘考生提交报名资料时需在简历栏注明服务类别、参加服务时间及当前在岗情况(在岗;期满离岗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下同)。简要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查看招聘岗位→按岗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交费(注意查看交费状态,确认交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3.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用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交费时间截止2018年4月20日上午11:00。报名资料审核已通过且交费的考生才能打印准考证及参加考试。
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查看交费状态,如出现交费扣款但系统显示交费失败(交费超时)的,考生须在交费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相关交费信息申请处理,并与玉溪人才网联系(电话:0877-2071327),逾期不再受理。
4.本次招聘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部分岗位由系统自动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无需再由人工资格审查。任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论是否交费),将不可再报其他岗位且不可修改报名资料,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二)资格审查
市直事业单位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进行人工资格审查,县区及乡镇事业单位由各县区进行人工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均审查通过,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凡考生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并交费的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不限开考比例的岗位除外),达不到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递减该招聘岗位人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报本次招聘的其它岗位,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参加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每科满分为150分,笔试分值300分,计入综合成绩时按百分制折算。
综合应用能力(C类)科目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一科的考生特别注意在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
笔试时间和科目:
2018年5月26日(星期六)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类别以《玉溪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各岗位公布的为准。
两场考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至开考后半小时内。笔试考点按岗位所属县区分设,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018年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书籍材料或发送QQ信息、微信、手机短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45日内公布。
按笔试成绩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2(部分岗位按1∶3,详见岗位表)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招聘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及免笔试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登记证)、笔试准考证,及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证明等资格复审材料参加。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四类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村镇)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须提供《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见附件)。
资格复审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次进行两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后续考试,若资格复审合格但在后续考试前放弃的考生,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及后续招聘环节有关事项,市直事业单位由市级通知并组织实施,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由各县区通知并组织实施。
(五)后续考试环节
后续考试各环节满分100分。各招聘岗位后续考试方式及所占综合成绩比例等见岗位表。后续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于资格复审时通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不同岗位要求加权计算得出。各考试环节成绩及综合成绩分别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序确定拟聘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并列或免笔试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方式解决。对划定分数合格线的岗位,相应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未划定分数合格线的岗位,实际等额参加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或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须达到70分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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