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顺义区卫生计生委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0人】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顺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顺政发〔2011〕23号)文件精神,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实际需要,现将顺义区卫计委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设置招聘岗位36个,拟公开招聘顺义区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的2018年全日制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需同时满足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具体岗位的设置条件。其中基本条件如下所述,具体岗位的设置条件见附件1。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三)热爱卫生计生事业,熟练掌握本专业领域的操作常规,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综合素质较好;
(四)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顺义区卫计委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资格条件表》)。
四、招聘方式:采取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的方法。主要步骤包括: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1日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
报名顺义区医院职位的考生报名地点在顺义区医院人力资源部(顺义区光明南街3号);
报名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职位的考生报名地点在顺义区中医医院人事处(顺义区站前东街5号);
报名顺义区妇幼保健院职位的考生报名地点在顺义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顺义区顺康路1号);
报名顺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考生报名地点在顺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顺义区光明南街1号);
报名顺义区卫生和计生委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位的考生报名地点在顺义区卫生计生委人事科(顺义区顺康路1号529室);
报名顺义区精神病医院职位的考生报名地点在精神病医院小会议室(顺义区顺平路杨镇段13号院)。
(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当场审核资格的方式。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报名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1、个人简历1份;
2、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都要复印);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毕业生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5、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没有不用提供);
6、所有已取得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7、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8、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执业医师资格证;
9、报名人员下载《顺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认真填写并粘贴照片。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面试
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顺义区医院、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顺义区妇幼保健院和顺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合格分数线为80分,精神病医院和其他单位的合格分数线为70分。总成绩在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示7天。面试时间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数量与拟聘用人选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考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遇聘用岗位数内最后一个指标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则需加考专业笔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负责拟聘用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不合格可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考察体检下一名考生。体检统一到顺义区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其他说明
(一)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