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肃定西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补充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和《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试行)》(定政办发〔2011〕231号)、《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定政办发〔2014〕97号)、《关于取消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加分项政策的通知》(定政办发〔2016〕13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定西市2017年市直部分未达到1:3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调整,现将招聘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市直事业单位招聘22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
2.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以上(1999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关资格证件的(以报名之日为准)。
(6)记入我市统一招聘工作诚信档案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4月11日---4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
定西市人社局业务综合楼二楼人力资源市场(新城区漳县街12号),咨询电话: 0932-8235619。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
4.报名与资格初审:
(1)国家计划内招收且已报到注册的定西市未就业普通院校毕业生,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择业证(或无具体就业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2)报考教育教学单位的毕业生应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职教师资除外)。尚未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相对应;非师范类毕业生要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因婚户籍迁入我市的外市生源考生,需提供本人结婚证,并在我市登记结婚一年以上(2017年4月11日之前登记结婚)。
(4)近期正面免冠二?彩色照片1张。
(5)报考者须现场填写《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后填写信息不可更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
5.报名费:每人150元。
6.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笔试成绩要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7.准考证:领取时间于2018年4月25日后在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公告。考生在考前3天内到市人社局领取准考证,考前不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