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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甘肃酒泉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423名公告


  四、招聘组织

  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市编办、市教育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报名,统一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统一签约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方式为应聘人员登陆酒泉教育网http://www.jqjy.cn/,进入酒泉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会教师招聘专栏报名入口进行网络填报。报名时间:2018年3月30日至4月2日中午12时。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报名时,每位考生可填报招聘岗位列表中的2个岗位。应聘人员网络报名完成后,由酒泉市招聘领导小组资格审查人员登录后台审核确认无误后,报名。

  (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审核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31日至4月2日中午12时。地点为:西北师范大学学生发展中心二楼大厅。

  现场确认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网络报名后A4纸打印,现场提交)。

  (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提供)。

  (3)2018年即将毕业的在校生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和普通话等级证、就读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16、2017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普通话等级证、就读盖章确认的在校期间学业课程成绩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现场收取就业协议书原件,2016、2017届毕业生现场收取就业报到证原件。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

  资格审查由酒泉市招聘领导小组报名及资格审查组统一负责。根据拟招聘人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报名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三)考试。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由市招聘领导小组采取查看核实就读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原件的方式进行,报考岗位所对应专业课学业课程成绩均为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在校期间,报考岗位所对应专业课学业成绩出现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确定拟面试人员。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报名人数达到1:3的岗位,按程序组织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岗位或核减岗位招聘人数至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被取消或核减岗位的报考人员愿意调剂的,重新选择岗位进行报名,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参加面试;不愿意调剂的,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家、考务人员统一组织实施,根据《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办法(试行)》,采取说课(试讲)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持面试试讲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件,根据应聘岗位学科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试讲。应聘中小学、中专、酒泉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政治教师和西北师大敦煌学院语文教师岗位说课(试讲)内容由应试者从中小学现行教材中,自行选择一课时内容进行,应聘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人员在说课试讲的基础上同时考察考生艺术素养,由考生展示艺术特长,所需设备自行准备;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面试分语言表达能力和艺术素养两部分进行考察(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应聘人员报考不同性质岗位的,按岗位需求参加不同学科组的面试,成绩分开认定。面试工作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

  本次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参加肃北县的应试人员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其他各单位应试人员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合格分数线也是应聘人员的录用入档线,不论岗报名人数多少,达不到入档线的考生,一律不得签约聘用。

  (四)确定签约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面试人员成绩进行汇总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包括第一岗位、第二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人员,报考人员在所报考的第一、第二两个不同岗位人选中均进入录取范围的,按照第一岗位录取。录取工作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对确定的签约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1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各用单位组织签约,收取就业协议书。对公示期群众有反映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查实,取消签约资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本次招聘不再补录。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时,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签约人选,加试方式同面试。

  (五)签约。由各用人单位负责,按招聘领导小组公示的人选名单组织实施。

  (六)考察。对签约人员组织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与报名签约人员面谈,查阅有关证书,了解所学课程、专业方向、学术背景、兴趣特长、就业意愿;通过征询签约人员毕业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业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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