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连云港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4人】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在2018年4月9日9:00-16:00登录到连云港市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rsj.lyg.gov.cn/)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专业技能有要求的岗位,加试技能测试。
笔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技能测试原则上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具体可见《岗位表》中“主管部门”栏。
(二)笔试
1.科目
各岗位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考试内容根据岗位类别分别确定。各招聘岗位的类别详见《岗位表》中“岗位类别”(其中: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笔试考试范围参见《江苏省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4月21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连云港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分的50%。
5.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连云港市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1.笔试阅卷结束后,无技能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有技能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060201、090301和090302岗位按3:1的比例)。
2.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网站公布(具体网址见附件4)。
(四)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详见《岗位表》),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技能测试总分的60%。技能测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技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组织技能测试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告知考生。
(五)面试
1.无技能测试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有技能测试的,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折合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从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无技能测试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有技能测试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督和举报
1.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机关党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5682528。
2.中共连云港市委组织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电话:
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公务员管理处):0518-8580428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518-85812083、0518-85837832(传真)。
举报信箱:lygrc@163.com
原标题:连云港市2018年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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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苏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doc
中共连云港市委组织部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3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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