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重庆市公务员遴选公告【招82人】
(五)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局和遴选机关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参照《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5〕93号)和《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人社发〔2009〕151号)执行。面试开始时间为2018年6月9日9:00,考生报到时间为6月9日8:00前。
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方法为:在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依据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由遴选机关商市公务员局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名额比例低于2:1(不含2:1)的职位,该职位所有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或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组织机关。体检和考察由遴选机关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遴选机关另行通知。
(二)体检人选确定。体检人选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次序,按规定要求和比例,结合遴选名额确定。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规定要求,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并列进入体检)。
(三)体检要求。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医院按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1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或者遴选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四)考察要求。笔试和面试成绩不带入差额考察环节。遴选机关应认真制定考察标准和工作方案,将考察有关事宜书面通知考察对象,并及时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沟通。考察重点为德、能、勤、绩、廉、岗位匹配度、政治业务素质等。
(五)递补规定。体检或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由遴选机关商市公务员局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继续组织遴选需要进行递补的,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确定后由遴选机关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设有试用期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七、其它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重庆市公务员局负责对遴选机关和考试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重庆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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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6868838、86868837
监督电话:86868869
原标题: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重庆市公务员局2018年上半年重庆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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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庆市公务员公开遴选报考指南(2018年上半年适用).doc
4.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委督查室、市委值班室)等单位《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科目考试大纲
4-1:2018上半年九三学社重庆市委员会公务员公开遴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科目考试大纲.doc
4-2:2018上半年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市委督查室、市委值班室)公务员公开遴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科目考试大纲.doc
4-3:2018上半年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重庆行政学院公务员公开遴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科目考试大纲.doc
4-4:2018上半年重庆市公安局公务员公开遴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科目考试大纲.doc
4-5:2018上半年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务员公开遴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科目考试大纲.doc
中 共 重 庆 市 委 组 织 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重 庆 市 公 务 员
2018年3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