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公务员考试通知
(三)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自治区大学生基层培养锻炼“天池计划”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录用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岗或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6.基层政法机关定向考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7、有《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附件中“人民警察报考职位说明”所列情形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均含试用期。
二、程序和时间安排(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考录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
笔试之后,选调生考录程序单独进行,另行公告。
公示前,各环节出现职位空缺依次递补。
(一)报名、缴费时间。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3月23日10?30—3月29日18?30。
缴费时间:3月24日10?30-3月30日18?30。
缴费方法:按照自治区公务员考录报名有关要求进行。
职位专业要求的依据是国家教育部门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部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查询公务员考录《职位表》,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职位报考。
(二)笔试时间(各科目笔试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4月21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申论》试卷按县(市、区)及以上机关、乡镇机关
分级命制
公共科目具体要求见《2018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4月22日《公安基础知识》
《汉语基础知识》
公安机关(含特警)、森林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司法警察职位,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计入总成绩。公安专业科目具体要求见《2018年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