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泉州市直部分公立专项招聘教师公告【招62人】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教育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相关信息。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或单位。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以及市人事行政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22798807,22199898。
(四)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2781630、22783989。
原标题:2018年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教师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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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教育局
2018年3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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