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易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10人】
为满足我县用人单位用人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政局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人,林业局自然保护区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0人。为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坚持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民政局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7人,其中:男4人,女3人;林业局自然保护区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0人,其中:男5人,女5人。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及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易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专业参考目录为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等条件;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二)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已应聘的在编在职人员。
(三)不得应聘人员
受到党政纪处限未满人员、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公告发布
2018年3月14日至 2018年4月9日期间,在保定市人社局网站、易县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在易县电视台发布招聘消息,由民政局、林业局负责。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干部股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10日至4月12日
3、报名方式:个人自愿现场报名,应聘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彩色1寸免冠同版照片四张,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2018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需出具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2018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报到证、档案等,审核合格后再进行体检等,逾期视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往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其中某一岗位报名应聘人员与招聘计划不足3:1时,按比例递减招聘名额。
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4、资格审查: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应聘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等,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由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后由人社局审核并签字。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填写《易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资格审查表》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完整并粘贴照片。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方案另行制定)。笔试试题采取聘请有关专家命题,且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封闭进行,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按参加面试人员与用人计划3: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具体由县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方案另行制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每人时间5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两道题。每个面试评审组由七名评委构成,去掉一个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评委由县招聘办公室聘请具备评委资格的人员担任。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按照招聘数量与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依据个人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个人综合成绩并列的,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较高者、毕业时间较早者、年龄较小者。
体检由县招聘办公室组织,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无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主要是对个人报名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以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核工作由人社局及用人单位负责。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无任何不良反应且体检、考核合格的方可录用。
(八)人员管理与待遇
1、人员管理。录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由人社局及用人单位组织对录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2、待遇。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列民政局下属全额事业编制;自然保护区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列林业局下属全额事业编制,享受相关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出现回避情形时,应主动提出。
(三)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 杰 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张东辉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清西陵管委会主任
副 组 长:赵永忠 政府副县长
杜志平 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杨建会 政府办正科级干部
卢庆董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局长
柳照杰 县编委办主任
贺宝来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奎 县民政局局长
许 明 县林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人社局局长卢庆董兼任,副主任由县人社局主任科员于建海、财政局主任科员苑国增、编委办于海萍、民政局副局长赵连德、林业局副局长李晓刚兼任。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审查、笔试、面试、公示和聘用等工作。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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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易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2、2018年易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docx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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