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上杭县遴选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招56人】
七、关于遴选人选拟定
(一)县教育局根据本次遴选总成绩(即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下同)、各校遴选限制名额、现场审核校验结果等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各职位的拟遴选对象。相关职位拟遴选对象最后1名若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又相同,以学历高者为先;若学历又相同,以教龄长为先;若教龄又相同,则取年龄较大者;若年龄又相同,则增加1个遴选名额。
(二)各职位拟遴选人选在上杭教育网站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其录取的,确定为各职位遴选人选。
(三)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全县学段水平测试(含中考)中,小学任教人员所任教语文、数学、英语班级平均分,品社(品生、道德与法治)、科学班级合格率(合格率相同的以平均分为第二参考指标)的排名居全县同学科同组别后10%(含)的人员,如已确定为遴选人选的,予以取消其遴选资格,空缺名额按上述办法递补;初中任教人员所任教学科(含兼任学科)班级平均分(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九年级思品、历史学科按中考班级达C率)的排名居全县同学科同组别后10%(含)的人员,如已确定为遴选人选的,予以取消其遴选资格,空缺名额按上述办法递补。
八、工作单位安排
(一)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的遴选对象根据城区师资需求,本着科学、合理、均衡配置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城区各相关。
(二)办理调配手续。遴选人选由县教育局按本通知相关规定确定工作单位后,在2018年8月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配手续;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好调配手续的,取消其遴选资格,相应职位按本次遴选成绩的排序及相关规定依次递补人员。
九、相关待遇
通过公开遴选被录用人员为所安排的财政核拨事业编制正式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按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关于印发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校际交流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教人〔2011〕48号)关于“交流到异校中、高级岗位的教师,其在原聘任的中、高级职务的细分等级可以保留”的规定执行(城区幼儿园教师职位除外),同时相应增减对应的职数。职称评聘按闽人社文〔2016〕142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纪律要求
为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同时也为了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特作如下纪律规定,若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
(一)上课期间任何教师不得假借生病等原因脱离工作岗位进行复习备考,不得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拟确定为遴选对象的,需继续在原校履行工作职责至调离为止,不得玩忽职守,敷衍塞责,影响教育教学质量。
(三)遴选对象须服从县教育局新学年的工作调配。
十一、其他事项
(一)公开遴选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有关部门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参加遴选或招聘、取消录取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档案;如情节严重的,交由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在报名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三)被确定为遴选对象在办理调配手续之前发现并查实有影响遴选相关问题的,取消该人员的遴选资格,相应岗位按遴选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如被确定为遴选对象在办理调配手续后发现并查实相关问题的,一律退回原所在单位,不再递补人员。
(四)咨询电话为:0597-3887123(县教育局人事股),监督电话为:0597- 3884369(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五)考务信息将通过“中国·上杭 教育信息网”(http://jyj.shanghang.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上杭县教育局不再另行通知。
原标题:上杭县2018年公开遴选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方案
上杭县教育局 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3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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