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统计调查员招聘公告(陵水县)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18年3月25日下午15:30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陵水县椰林镇南干道综合办公大楼(办证大厅)717办公室。联系人:李欣,联系电话:83327225。
3.报名材料。
(1)报名时须填写《统计调查员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粘贴彩色免冠1寸照片。可下载用A4纸打印。
(2)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通过直接上门递交或委托他人代交的方式,提供个人简介(或报名表)一份、2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以及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交还本人);需委托他人的情况,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交还本人,复印件作报名用恕不退还)。
(3)应聘者认为对应聘岗位有帮助的其它材料。
四、考试及录用规则事项
1.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资格: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获得笔试资格。
3.面试人选: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4.择优录用: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计入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用。
5.体检:由各市县用工单位参照公务员体检要求办理。
五、合同期限及待遇
经体检合格后,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合同期2年(含试用期)。月工资执行我单位在全省各市县聘用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其中个人承担部分从个人工资代扣。
本公告由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关于招聘统计调查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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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