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赴武汉大学招聘公告【招23人】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决定赴武汉大学参加2018“我选宁波我才甬现”宁波-武汉大学专场招聘会招聘专业带头人和教师2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地处中国商业名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浙江省宁波市,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在百年办学历史中形成了“传承宁波商帮精神,培育现代商帮人才”的办学特色,被誉为“宁波商帮文化的摇篮”。现为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总占地面积964亩,其中本部占地401亩,宁海校区150亩,慈溪校区413亩,设有经管学院、智能电子学院、汽车服务学院、现代模具学院、国际交流学院、旅游与健康学院、电子商务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数字传媒学院、明智学院、创业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与继续教育学院,以及高职教育与区域研究中心、智能家电中心、模具工程中心和大数据研究所等4个独立科研机构,共有28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9500余人,成教学生8000余人。现有教职员工636人,专任教师395人,“双师型”教师占比80.1%,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169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270余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及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采用在“我选宁波、我才甬现”宁波-武汉大学专场招聘会现场设摊报名形式。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7日(周六)9:00-11:00
报名地点:武汉大学信息学部体育馆,具体展位见“我选宁波、我才甬现”宁波-武汉大学专场招聘会参展单位名录,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展位。
2.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在“我选宁波、我才甬现”宁波-武汉大学专场招聘会招聘单位设摊展位现场将报名表、本人简历递交至招聘单位。应聘所需提交材料包括:
(1)填写《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也可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zjnb.lss.gov.cn/)下载;
(2)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属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的,凭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相关材料(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资格审查: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核资格。
认定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核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学院人力资源部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带头人、创新创业教育带头人、研究人员岗位将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从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录用。
建筑工程专任教师和心理指导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1.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实践技能。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试讲。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试讲入围名额不替补。
2.成绩
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试讲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试讲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于试讲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s://www.zbti.edu.cn)“通知公告” 栏目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并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及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至诚楼 401办公室
邮 编:315012
网 址: http://www.zjbti.net.cn/
E—mail :rsczp@zjbti.net.cn
联系电话:0574-87422025
联 系 人:刘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422699
原标题: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赴武汉大学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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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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