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浙江柯桥区医疗卫生单位招聘【232名】
为满足医疗卫生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绍兴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和流动管理办法》(县委办[2013]9号)文件精神,将组织实施绍兴市柯桥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143个职位计划招聘232名工作人员,全部为卫生专业技术职位。
二、招聘人员的性质
事业单位新招录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进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连续3年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要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四、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和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局具体实施,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对招聘工作指导、监督。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4年8月29日(周五)8:30—15:00
报名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卫生进修(市区糕点弄38号,市区中兴南路绍兴市老年大学对面)
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二份),下载地址:中国轻纺人才网(http://www.ctcrc.com.cn)和绍兴市柯桥区卫生网(http://www.sxxws.gov.cn)。如应聘者在报名表中提供的信息经确认为虚假信息,即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核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携带《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二份)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2002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出具单位证明(证明必须在2014年8月15日以后出具的证明方为有效)。本系统正式在编事业人员报考的,须出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必须在2014年8月15日以后出具的证明方为有效)。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考试资格。
招聘职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到计划数3:1的,按3:1比例开考,不到规定比例的,一般应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数。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职位(包括职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并具有中级资格和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中国轻纺人才网、绍兴市柯桥区卫生网上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