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淮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招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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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
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满分为100分。拟体检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医学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从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考察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负责组织安排,市卫生局具体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一步进行复审。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签约聘用,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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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