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克东县招聘城镇中小学教师公告【招40人】
六、考核和体检
由县监察委和县教育局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黑龙江省高等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依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克东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者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公示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聘。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如还有岗位空缺不再予以递补。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八、相关待遇
1、被聘用人员纳入一类事业编制,享受在编在岗教师的相应待遇。
2、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执行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工资标准。
3、被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转工作。
九、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考生,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由县招聘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对其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克东县教育局、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克东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特别提示:此次城镇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的辅导材料,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的辅导培训。
原标题:克东县2018年公开招聘城镇中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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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 东 县 人 社 局
克 东 县 教 育 局
2018年2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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