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叙永县公安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1、叙永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叙永县公安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详见附件岗位表)。
2、叙永县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叙永县公安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详见附件岗位表)。
二、选调对象
泸州市事业单位中符合选调条件的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叙永县教育事业单位除外)。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勤奋敬业;
(二)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即2013年8月12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叙永县乡镇机关的须在乡镇工作满三年及以上)且工作期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其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 12日及以后出生的);
(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符合选调岗位要求专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岗位表);
(六)报考文秘岗位的要求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承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综合性文字材料或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在市级以上期刊、报纸、杂志等公开发表过文章的,在同等条件上可录用。
(七)具有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原件。
三、选调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及审查。由县公安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2日-2014年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叙永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地址:叙永县新区东城派出所四楼)
联系电话:0830-6226099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或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职称资格证等报考条件规定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叙永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拟调人数的,则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按照各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人员将在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7天。
(四)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调动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
在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叙永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830-6222443
联系电话:0830-6226099
附件:
1、叙永公安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叙永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叙永县公安局
2014年8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