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南临高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政审公告(第十号)
现将临高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 政审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 政审要求
政审人选须在2018年2月6日前(周六、周日不上班)到临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管理股领取相关函件,并于2018年2月9日前准备好以下材料交到临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管理股:
(一) 个人档案(密封盖章);
(二) 个人自传1份(手写,字体工整并签名);
(三) 蓝色版的全国普通高等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海南省大中专毕业身就业介绍信);
(四) 准考证复印件1份;
(五) 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六) 学历学位复印件1份;
(七) 在编在岗的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提供聘用审批表复印件1份;系其他报考人员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或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复印件1份;
(八)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
(九) 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原件1份;
(十)四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临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管理股;
联系电话:0898-28284451
原标题:临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临高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政审的公告(第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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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合格人员名单(暂未公布)
临高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年2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