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青海贵德县竞聘县人民医院院长公告【招1人】
根据《贵德县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贵德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贵德县创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省级示范县实施方案》要求,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省公开竞聘,现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及名额
贵德县人民医院院长1名。
二、报名范围
全省卫生系统内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援青专业技术人员;名医专家。
三、竞聘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认真贯彻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履行公立医院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有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业界声誉好。
3.熟悉医院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坚持依法治院、以德治院,善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以人为本,仁心仁怀,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基本资格
1.年龄在50周岁(1968年1月以后出生)以下,名医专家可适当放宽。
2.具有在职教育医疗卫生专业大学及以上学历;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工作经历,名医专家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3.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评定合格及以上等次。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聘: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⑵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⑶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月29日-- 2018年2月28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