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新蔡县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医疗岗公告【招201人】
对特殊行业、短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五)新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haxchrss.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有关本次考试聘用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注意及时查询。
(六)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基础知识及岗位工作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报考医疗卫生专业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相关职业能力、职业道德、基本理论、医疗卫生主要法律法规等。报考其它岗位(含报考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财会金融类专业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以上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笔试时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拟聘用人数11人以上的按1:1.2的比例,拟聘用人数4至10人的按1:1.3的比例,拟聘用人数2至3人的按1:1.3的比例,拟聘用人数1人的按1:2的比例,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如有缺考、作弊成绩为零、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医疗卫生岗位的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敬业精神、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它岗位的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以上面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应试者须在面试前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主管部门加盖的就业协议书)、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后网上下载打印)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凡报考的拟聘用岗位对从业资格等方面有要求的,应试者还应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等。2018年普通高等毕业生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需提供本人学生证、有效身份证、所属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能在2018年7月以前正常毕业的证明等。
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确定并在本网站公布。
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的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有关单位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按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九、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具体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有关单位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流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拟聘人员公示
对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中共新蔡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填报《新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报告、学籍档案、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准予报考介绍信,有关服务证明、入退伍证等,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有关聘用审批手续。
新聘用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限一般为五年)。用人单位要及时为新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在聘用期限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6-5968039(人社局) 0396-5922168(组织部)
原标题:新蔡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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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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