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28人简章
为更好地选拔人才,充实我区卫计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常州市金坛区卫计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9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具备相应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相应副高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相应正高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67年1月19日及以后出生);
(三)应届毕业生指2017年和2018年研究生毕业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属于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四)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并符合报考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或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报考人员与所报考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18年10月30日。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及时公布岗位招聘进展、空缺情况以及招聘结果。
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可直接到相应招聘单位人事科现场报名(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也可根据招聘公告公布的招录单位相应电子邮箱,采用直接投递《2018年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的方式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核,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2.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和考核的时间和地点,逾期未参加考核,视为自动放弃。
(一)资格复审
1.报考人员需携带《2018年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提交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单位根据简章的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可以参加考试考核,并现场发放准考证。
2、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本科毕业证书;往届生和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2018年应届毕业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空白)件、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2018年应届毕业人员资格复审时请务必带上本人(空白)就业协议书,以便面试成绩达到要求后当场签约。
(3)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
(5)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