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海南儋州市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32名实施方案
(四)考核
包括答辩、技能考核。
1.答辩:招聘领导小组(或指定的考核小组)对符合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分为答辩和审查科研成果、论文、奖励(国家、省、部级)等。考核小组聘请专家组成人数为5至7人。答辩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核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答辩采取100分制记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70%计入综合成绩。答辩成绩要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轮技能考核。
对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答辩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同时考核小组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者,可进入下一轮的技能考核。如该岗位应聘人员未获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取消该岗位招聘。
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技能考核:根据应聘人员的专业分类组织技能考核,评委由考核小组专家担任,采取100分制记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技能考核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按30%计入综合成绩。技能考核成绩达不到60分者淘汰。
技能考核时间、地点及内容另行通知。
考核采取量化记分,从综合成绩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参考学历、年龄及工作经验等因素综合考核后确定。考核组前往被考核人单位,对被考核人在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包括有无违纪违法行为及有无违反计生政策等内容),并写出考核报名提交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按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如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到指定市(县)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给予聘用;对反映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1.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单位函报儋州市人社局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办理招聘手续。
2.受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流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其中,属事业单位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流动手续。
四、待遇
聘用的人员纳入海南省儋州市人民医院事业编制,工资福利按照海南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98-23332048(儋州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五、组织领导
为确实做好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成立儋州市人民医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小组,成员由儋州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
五、严肃考场纪律、加强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遵守纪律,不准泄露考核内容、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原标题:儋州市人民医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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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儋州市人民医院考核招聘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表
儋州市人民医院
2017年1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