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南开大学学生工作辅导员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南开大学严把教职工评聘考核政治关实施办法(试行)》(南党发?2017?57号)、《南开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公开招聘工作的暂行办法》有关精神,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现将2018年学生工作辅导员公开招聘需求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要求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 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兼职从事学生工作的经历和经验;
3. 能够深入领悟并认同南开“公能”精神,能自觉运用南开“公能”精神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 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 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或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统分硕士毕业研究生(不含在职培养、定向、委培人员);
7. 年龄30周岁以下;
8. 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或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9. 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10.懂汉语和维吾尔语、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的少数民族毕业生以及特别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条件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应聘者登录南开大学人才引进与人事招聘系统报名(网址:http://recruitment.nankai.edu.cn),点击“公开招聘”下的“辅导员”岗位入口。一个岗位应有至少3个应聘者报名,才可进入下一环节。
2.报名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8年2月25日17:00。
(二)初选
按照公开招聘计划及基本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包括笔试、心理测试,面试等。
1.笔试和心理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和心理测试。笔试内容涵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基本知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知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
2.面试
通过笔试、心理测试的应聘者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无异议,按照1:4的比例参加第一轮面试。南开大学学生工作辅导员岗位第一轮招聘面试考评小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按照1:2的比例确定通过第一轮面试的人选,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无异议,参加校级面试考核。
(三)校级面试
成立校级招聘面试考评小组,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考核,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由监察室对面试考核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政审
根据《南开大学严把教职工评聘考核政治关实施办法(试行)》(南党发?2017?57号)有关规定,对通过校级面试考核的拟聘用人选要进行政治审查,全面考核其政治倾向、道德品行、师德师风表现、工作表现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等,出具政审评估报告。
(六)审批
人事处将拟聘用人员及公示结果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录用人选,履行审批程序。
(七)体检及报到
经批准的录用人员,应及时履行相关手续,体检合格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来校报到入职。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2-85358178
电子邮箱:rsc@nankai.edu.cn
原标题:南开大学2018年学生工作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
南开大学人事处
2018年1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