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台州学院专任教师招聘公告【招143人】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待遇
聘用人员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外,还根据聘用人员的水平和层次提供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方面的待遇。具体如下:(见附件)
注:(1)临床医学院博士引进待遇采取台州市政府、附属医院和三方叠加的方式,其中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20万元、安家费4万元和科研启动经费14万元;(2)国内非在职博士后台州市另提供10万元安家补贴和10万元的科研经费;(3)全职引进的学科领军人才和,以及特别的学术带头人可实行年薪制。根据引进人才层次和承担的职责与其协商确定年薪标准和发放方式等,签订年薪制聘用合同;(4)引进人员的配偶如属引进对象,则全额享受相应的引进待遇,若不属于引进对象,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具硕士学位),如安排其教学岗位,则仅给予相应的科研启动费。(5)对引进的特别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达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条件,可以给予相当于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薪待遇。引进后3年内达到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要求者,可直接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内若未获通过,则取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薪待遇,并按正常评聘条件和程序申报;(6)引进的学科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和教学科研骨干(博士、副高)到校工作后,提供为期24个月的免费周转房。如因暂时不能提供周转房,则每月分别提供学科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和教学科研骨干2500、2000、1500和500元的租房补贴。
五、相关说明
1.应聘者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者,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监督与咨询
㈠监督
台州学院纪委(办公室)0576-85137007;
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0576-88511060。
㈡咨询
地址:浙江省台州学院人事处(邮编:318000)
电话:0576-88660363
联系人:魏老师 E-mail:rsc@tzc.edu.cn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本公告由浙江省台州学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浙江省台州学院2018年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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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学院
2017年12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