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博士研究生及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专项招聘公告【招5人】
4.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由组织,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同意,在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对于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情况空缺出来的岗位不再递补。
5.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我校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并公示。
6.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省教育厅将拟聘人员名单报人社厅批复,批复后确定为聘用人员,由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七、薪酬待遇
(一)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医学专业人才
1.提供购房补贴32万元,服务期内逐年平均发放。
2.服务期内享受安家补贴10万元,一次性发放。
3.按正常学制给予20000元/年生活补贴。
4.提供1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按学院科研管理工作的要求,以项目申报方式资助。
5.1000元/月的人才津贴(5年内享受)。
6.提供办公室一间,配置计算机一台,提供科研实验室。
7.报销从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到汾阳市的单程火车或汽车车票和行李运输费用。
8.配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调入安置工作(以省教育厅、人社厅相关政策为依据)。配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如符合上级有关公开招聘政策者,参加统一的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如不符合招聘政策,安排编制外用工岗位。若不符合以上条件或不需要解决工作的,一次性补偿5万元,分2次发放,发放3万元,服务期满发放2万元。
(二)国家部分重点院校毕业的医学专业人才
1.服务期内享受安家补贴2万元,见习期满或年终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2.提供3万元的科研启动费,按科研管理办法的要求,以项目申报方式资助。
3.按正常学制给予10000元/年生活补贴。
4.500元/月的人才津贴(5年内享受)。
5.配置计算机一台,提供科研实验室。
6.报销从原工作学习单位到汾阳市的单程火车或汽车票和行李运输费用。
7.配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调入安置工作(以省教育厅、人社厅相关政策为依据)。配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如符合上级有关公开招聘政策者,参加统一的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如不符合招聘政策,安排编制外用工岗位。
八、工作纪律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测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九、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监督下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组。人员由相关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联系人:侯泽 李荣江
电话:03582100673;15103588777;13753850295。
邮箱:sxykdx_rsc@163.com。
原标题: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18年专项招聘 (博士研究生及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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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博士研究生及重点院校硕士研究生专项招聘资料
(责任编辑:李明)